李裕安筹谋这桩婚事有一段时间了。
他对谭冰宜, 并不是完全的敬而远之,私底下,他仍然知道她的动向。探究谭冰宜是他的, 习惯, 对, 已经变成习惯这么难以摒弃的东西, 李裕安自己也倍感意外,他竟然如此适合在暗处偷偷地盯着她。有一天他变成自己都厌恶的存在, 他一开始并不是这种没脸没皮的人。
或许是谭冰宜挑逗了他。
亦或者, 激怒了他。
反复的,来来回回, 在一根绳上被拉扯,李裕安像是行走在绳索上的小丑, 脸上涂满了厚重的油彩, 有天,他突然想纵身一跃, 想知道这样血溅当场的方式, 会不会让贵宾席上的某人笑出声来。他的眼睫糊满了粘腻的脂粉, 从余光看向她, 她高坐在看台, 冷艳而受人敬仰。
要这么做吗?
会很惨的。
真的会死得很惨。
李裕安到底在想什么?
他如果还有一点点自尊心, 就应该离她远远的,当好他的“第四人称”。他就应该怀揣着这份诡谲的暗恋心事,紧紧闭着嘴, 临到死都不说出口一个字。这个秘密会跟着他进入棺椁,而他也清楚自己活不了多久,他这么孱弱, 身体经常出问题,心智也不坚定,很容易就死了,他这种人的死也不会惊动什么。有的人会死得很伟大,而李裕安正好是死了也无所谓的人。
他再一次望向谭冰宜。
宴会厅中,她是主角,众宾偏爱,一呼百应,他在无人知晓的暗处默默注视着她,这一眼,他看到的是她婉转的侧颜,下一眼他会看到她唇上的鲜艳色彩,再下一眼,看向她那抹红的裙摆和纤细白皙的手腕,还有下一眼,很多个下一眼,他如果只是为了看她,纵容也无妨。
她和周之倾分手了。
她进入了下一个空档期。
这是第三回 合。
一条条信息,像是鲜红的警戒,在李裕安的脑海里盘旋,猎鹰般寻找机会,狠狠地抓挠一下他脆弱而跃跃欲试的心。办公室里母亲大胆的假设,让他的地狱灵光乍一下闪现,那分明不是好的行径,李裕安站在门外,手指落在门上,久久无法敲下。有一瞬间,他确实在期待。
天方夜谭的事,
该怎么把她变成现实?
他已经许多年对她视而不见了,对自己的欲望,那些想要和谭冰宜发生什么的瞬间,更多次的压抑下去,就像强行把想要呼吸的头颅摁下水面,这是对他天性的一种弑杀,李裕安每天都在做着杀死自己的鬼事,他这样告诉自己,因为他爱自己,所以保护自己,但这是爱吗?
他如果真的爱自己,
为什么,
不纵容自己去毁了自己?
李裕安根本就没有好好地爱自己,这么多年来他既没有爱别人,也没有爱自己,他爱的到底是谁?他睁着眼睛,仔仔细细地想着,当母亲在车上教唆他高嫁的时候,他愈发认真地想,他爱的人究竟是哪个?每个他帮助萧呈、帮助周之倾的瞬间,他都在想,他的所爱在何处?
扑通、扑通。
心脏没有缘由地跳动。
事实就是,这么多年,他看谭冰宜的每一眼,他都很有感觉。在那块树荫遮挡的公告牌下,她那张令人胆战心惊的脸,她浅色的瞳膜,轻蔑而骄纵地瞥一眼,他的大脑就直接宕机了;当她头一次将目光倾注在他的脸皮上,他感到每个毛孔里都空荡荡的,很饥渴,饥肠辘辘,有什么东西就要钻破他的皮囊冒出来;事实就是他既讨厌她,但令他看不到她,又会难受,
所以才会呕吐。
他压根不是因为讨厌她,而是太喜欢她了,是他的爱令他感到作呕,他竟然在撞破了她那么多秘密之后,还对她动了心,他为自己的恬不知耻而作呕,明明知道她百般作弄他,一点儿不把他放在眼里,他还专心致志地钻研她,他有没有把自己放到她手边,廉价地任她摆弄?到底有没有?他到底承不承认,他就是个扫货,期待和她的每一次见面,期待着她的凌辱?
李裕安,你简直太恶心了。
恶心的人自始至终都是你。
你对她怀揣着偏见,内心疯狂地诋毁,你为了维持自己的自尊心,仅有的体面,你装作对她深恶痛绝,演到自己都信了三分,但我也理解你,我知道你是不得不装,如果你不装,她压根不会正眼看你。谭冰宜对他仅有的一点耐心,建立在他厌恶她的基础上,讨厌她的人实在是太少了,他成为不了她最喜欢的人、或最喜欢她的人,但没关系,他能成为最恨她的人。
至此,在那场喧闹的晚宴,他仍然没有过分的欲念,是什么让李裕安真正走上失控的道路?什么让俄耳甫斯在空荡荡的地狱里回头?继父的死撬开了权利一角,李裕安头一次坐上那张神秘的餐桌,眼观六路,耳听八方,他头一次感觉到手中的刀叉是如此有分量,命运的齿轮被拨乱,机关卡壳,野兽嗅到了机会的血腥,而在那个最动荡的夜晚,他花了十分钟去哀悼一个熟悉的人的离去,然后,意识到自己不够痛心,但非常高兴,他忘恩负义地高兴,阻拦母亲的道路上最重要的关卡被铲除,继父若消失了,他知道母亲一定会拼尽全力使他高嫁。
他死得正是时候。
需要这样浩大的变动去推动母亲下定决心,而他,只需要“坐享其成”,这一刻李裕安的自私再一次彰显,他装作不情愿、半推半就的模样,在谭家人面前露脸,装作这一切都是被母亲逼迫的,他也是屡屡同别人如此解释,无论是萧呈还是周之倾,他都只一句话,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。他表示这不是他想要的,是别人硬给的,终于李裕安也达成了虚伪的最后一环,那就是欲拒还迎,因为如果你捏住李裕安的心脏,仔仔细细地看清楚,其中沸腾的欲望——
他怎么可能会讨厌?
没有人能拒绝谭冰宜,没人能拒绝她的出现,正如没人能接受她的离开。李裕安不能拒绝谭冰宜,就像豺狼对鲜肉有着最纯粹的渴望,蜂蜜最爱萃那一口蜜浆,苍蝇见到腐果就要围着打转,他骗过了所有人,唯独骗不过自己,他美得很,成为谭冰宜名义上的丈夫,太妙了。
从未有过这么好的事。
可以说,李裕安是打了“一场胜仗”,他那总是很容易失败、被她看穿的恶作剧,终于成功了一次,他终于有了瞒住谭冰宜的秘密,而这个秘密,是永远也不能告诉她的。她永远也不会知道,他藏在厌恶下的那一小颗真心,泊泊地泵着血液,颤动着,像是海面之下的小生命。
如此蒙昧、如此脆弱。
轻易就会被碾碎了。
李裕安不是好人,虽然看起来像,因为他有一双善良的眼睛。他的命很好,旁人总说,他的母亲嫁得越来越高,他的阶层也迎来了一次又一次的跨越,这时候李裕安就表现出了痛苦,表现出予独爱莲而不染的清醒,说我宁愿她不那样做,宁愿自己还过着以前那样平庸的穷日子,但真要李裕安回去,他也是不愿意的,那样就离谭冰宜越来越远了,连遇到她这个阶层的人的机会也没有。李裕安很少有“一定要得到的东西”,人们说的所求之物,他听不见,看不着,大抵是因为他生命中靠自己得到的东西太少,大多数都是别人硬给的,拿走也容易。
没有什么情不情愿。
母亲总说,想清楚你要的是什么。
我要的是什么?
李裕安如此反问自己,第一遍的时候,他自欺欺人地说,我想要的不过是苟延残喘地活着,第二遍的时候他开始动摇,说别问了,那是一件就算想也得不到的东西,天方夜谭,第三遍你再问他,他就会非常不耐烦地告诉你,我想让你死,好吗?别问啦!我他爹叫你别问啦!
但你第无数次、夜深人静时问他。
李裕安,你想要的究竟是什么?
李裕安会睁着那双漆黑而密不透风的眼睛,静静地盯着你,一言不发,然而,就在你以为他永远不可能说清楚他想要的是什么,就在这个时候,脱口而出的名字,着魔般的三个字——
谭,冰,宜。
独属于恶魔的名字,念到最后一个字,嘴角飞快扯开,就像是流露出令人毛骨悚然的笑意,又像是两侧的嘴角突然被人用刀子划开,飞快地冒出鲜血,就着流血的微笑说出她的名字。
一切都在告诉李裕安,不要去,一切都在告诉李裕安,赶快去,要尽快地得到她,或者被她得到。一切都比不过她在继父的坟墓前,露出的那个哀戚的笑容,她的裙角黑得像成群飞过的乌鸦,带动一片难缠的欲望,李裕安的心脏得不成样子,他盯着她,有意把呼吸放得慢。
像引诱她步入他的牢笼。
令人愉悦的,她此刻对他内心肮脏的欲望一无所知,她仍然站在人群里,她用过去看待他的眼神,看待着现在的他,想必她肯定以为他还在厌恶她的那一阶段,不知道李裕安什么时候已经成了一个又当又立的表子,疯狂地想要得到她,他想要,她的手上戴上属于他的婚戒。
人人幻想得到她的爱,
李裕安却想要得到她的卑劣,
他想让她有机会能折磨到他,如果她够不着,他就往她边上凑一凑,让她顺手折腾一下他,然后再害羞地、飞快地驶离案发现场。他像一只躲在洞窟里的小狐狸,既好奇,又无比小心谨慎,可现在这只狐狸太大了,油光水滑,狭小潮湿的洞穴已经容不下他,他的胃口也与日俱增,渴望更庞大、更具有杀伤性的对待,他走到月光下,嗅着猎人的气息,主动追上去。
他闻到了硝烟,
闻到枪管子的铁锈。
他闻到了谭冰宜的味道。
人都有野心,都有所求之物。
时隔许多年,谭冰宜是否还对他残存了一点点兴趣?他成为了她认为最厌恶她的人,这一点是否还具备特殊性?他耐心地等待着她上钩,这次猎人与猎物的身份终于对调,尽管李裕安看起来仍然那么不情愿,他仍然是个又当又立的表子,并且比以前更会伪装,但谭冰宜也有不得不和他结婚的理由。李裕安看起来是被牺牲了,沦为母亲向上攀爬的产物,但他实际上也是愿意的,他的所求之物很简单,并不复杂,他也有一点点的贪心,那就是再度靠近她。
和谭冰宜发生些什么吧。
再发生些什么,好的,坏的,他会照单全收,李裕安度过自己平静而无趣的二十七岁生日,他吹灭了蜡烛,苍白而憔悴的脸陷入黑暗之中,像个久病难医的患者,昨天是母亲的忌日,明天是订婚的日子,李裕安还活在今天,活在生与死的边缘,他担忧的却是另一件事——
因为,不知从何时开始,他梦不到谭冰宜了。
这令他恐慌至极。
为什么?为什么他无论怎么睡,怎么做梦,都再也梦不到她了?谭冰宜从他的世界消失了,她不再在梦中和李裕安苟且,或者肆意地虐待她,而李裕安非但没有解脱,反而更加痛苦。他为了梦到她,自虐般地回忆起从前的种种,甚至强迫自己去读那本泛黄的日记,可他就是梦不到她了!谭冰宜,她忘了他吗?他们中间存在的东西,尽管是厌恶,是斗争,是纠缠,难道她已经揭过去了吗?李裕安在黑夜中睁开眼,身体轻轻地颤抖着,不可以,她不可以。
所以他在命运的终点回头了。
一步之遥啊,李裕安,
你再也没法儿摆脱了。
“俄耳甫斯回过头去,他并非挂念他的妻子,而是意识到,自己在地狱里获得了太多的快乐,尽管这快乐是痛苦的,令他饱受折磨,可他怀念着被恶魔款待的滋味儿。他走在漫长的冥府之路上,往前走也是痛的,往后走也是痛的,他的双脚被磨破了,站在原地,想了很久,又决定回到地狱里去。这次他有充足的时间去思考,可还是轻易下定了决心。人间的生活是很美好,阳光灿烂,但他走进了那个并不温和的良夜里,淋着漆黑的血,要的仅仅是不无趣。”
谭冰宜,没有你的日子,无聊透顶。
我承认我再也无法独自过下去。
给我一点滋味儿吧。
咬住我,撕开我,活剥了我吞下我,只要是你给的,我都照单全收,我会在餐盘上露出最最幸福的、满足的笑容,前提是我要把自己摆放得足够诱人,有让你产生浓烈的食欲的本事。
贪心不足蛇吞象,但你知道吗?象也有贪心,为了让蛇把自己一口吞下,象要疯狂地减重,再拔去自己锋利的象牙,洗去满身的泥浆,要逃跑,要被缠住,最后被那张血盆大口吞下。
谭冰宜,我的贪心,就是被你吃掉。
……
婚礼上,李裕安看着谭冰宜伸出手,而那枚价值上亿的戒指,稳稳地落在左手的无名指上,那是离心脏最近的手指,也是最符合她的尺寸,缓慢而有力地推进——严丝合缝,正如他的计划,如此缜密地行进着,丝毫没有任何事物插足的余地。李裕安一直看着,内心在狂泣。
当着周之倾和萧呈的面,
当着,所有人的面。
太争气了,李裕安,真不愧是你,你真该瞧瞧他们此时此刻的脸色,好好地记清楚,因为你窝囊地觊觎了谭冰宜这么久、这么久,人人都嘲笑你不可能,你自己都知道自己不配,你是偷来的,你这个该死的、沟槽的小三,如今也终于轮到你扬眉吐气啦!直到婚礼结束,在洗手台前冲洗着自己沸腾的脸,他狂颤的心还是久久无法平复,深知从今夜开始,一切都会不一样!李裕安的人生终于被他自己毁掉了,他却亢奋得不知所措,翻开日记本,无从下笔。
他抿住嘴唇,装模做样地写下:
【和谭冰宜结婚,我并没有非常高兴,】
后面还有一句。
【相信我,如果你为一场考试准备了十年之久,现在终于拿到了满意的分数,你也不会觉得非常高兴,你只会觉得,理应如此,本该如此,和谭冰宜结婚,这一切,都是我应得的!】
李裕安美美地关上了日记本,舒出一口浊气,明天他还需要伪装出一点儿也不爱谭冰宜的样子,当然,至少此时此刻,恶魔看不到他那可怜可爱的真心,他短暂地卸下怨偶的假面,任由那一点点灼热的爱意在无人知晓的夜里,冒出水面,咕噜,咕噜噜,然后被他亲手摁灭。
日记重新被锁进保险柜里。
关于这本日记的后续,尽管足够惊险,险些被日记的当事人发现,但李裕安会确保它跟着自己到坟墓里。而他这些暗无天日、不可见人的心思,无所谓,他如何恶心,又有谁会知晓?
直到某一天,一个不速之客打开了保险柜,就着微弱的手电灯光,打开了这本无人知晓的日记。她的眼神一开始百无聊赖,但随着翻阅的速度,愈发明亮,最后,不可置信地笑起来。
啊,被我发现了。
……李裕安呐。
作者有话说:
无